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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南充公务员考试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未知 | 2022-02-23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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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上半年南充公务员考试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4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倾斜政策录用在本市辖区内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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