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附件123
2.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附件4
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高坪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人事人才股(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4);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发的播音员主持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开考比例。结合高坪区事业单位实际,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该比例时,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经调整后,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名额之比仍达不到2:1时,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进行公布。
如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30: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即《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30:1比例的,则有效报考人数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2。
3.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发布公告或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融媒体中心:0817—3353992
南充市高坪区文化馆:18113900569
监督电话:0817—3353391
本公告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附件123
2.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附件4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